▲20歲男子多次導致未成年少女懷孕、墮胎。(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市一名20歲林姓男子,前(2014)年在網路上認識了一名15歲國中少女,兩人很快就墜入情網成為男女朋友,第一次見面即上床;少女父母得知此事,一狀告上法院。審理期間,林男仍數度將少女帶回家發生性關係,前後害少女懷孕、墮胎3次,檢方依猥褻、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起訴。
《蘋果日報》報導,林男結識了外表超齡的國中少女,兩人見面後情投意合,隨即前往男方家中發生性關係。少女之後在學校向同學炫耀閨房性事,意外被老師得知,經學校通報父母,決定對林男提出告訴。
法院審理期間,林男仍數次將少女帶回家中享受魚水之歡,少女懷孕後再要求墮胎,甚至在懷孕時仍不放過發洩慾望,導致她前前後後懷孕、墮胎3次。少女家屬十分震怒,痛批林男惡劣行徑,簡直把女兒當成慰安婦;不過少女則替男友求情,強調兩人是合意性交,「我們是男女朋友呀,他沒有強迫我!」全案依猥褻、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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