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帶高中學長回家上床,還打電話給人妻挑釁。(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陳姓單身女子3年前在臉書上滑到許久不見的高中學長,進而密切來往,2人也約出來吃飯,並在酒後於她的租屋處發生性關係,但對方已是人夫,她還向正宮自爆婚外情一事,因此事情曝光、挨告妨害家庭,最後被士林地院判刑3個月。
據判決書,法院審理時,陳女供稱是在102年間透過臉書社群網站聯絡上學長,但是只有在隔年約出來見個1、2次,不僅沒發生性關係,也不知道學長已婚,但法官發現男方臉書「感情狀況」明確記載「已於1991年3月29日結婚」,而且「封面相片」也是夫妻出國同遊的親密合影,因此不採信其說詞。
出軌的學長則承認,他和陳女確實在103年間2人約會後,在酒意濃厚時於北市忠孝東路的女方租屋處發生性關係,也說自己被問過婚姻狀態,並有明確告知;由於他始終認罪獲妻原諒,撤回告訴。
陳女出庭時事口否認有婚外情,辯稱是因正宮打電話來騷擾她,逼問是不是有通姦、破壞家庭,一氣之下才會說有,但法官根據電話通聯記錄,根本就是她先打給人妻挑釁,而且明知學長為有婦之夫,還破壞家庭和諧,並於犯後矢口否認,考量其工作及收入,未婚且無子女,目前1人獨居,依此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