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和男友釣蝦場狂歡 如廁後消失…遭釣客撿屍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妙齡女子2013年10月跟男友到釣蝦場飲酒唱歌,如廁後醉倒地上遭陳姓男子撿屍,載往摩鐵性侵,被害人醒來發現赤祼躺在床上,打電話向家人求救;高雄地院在5月底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2年徒刑、緩刑5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5場次。

判決指出,被害人當天和男友、友人到鳳山區某釣蝦場消費,上廁所之後就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醒來發現全身赤裸躺在摩鐵床上,原本以為是男友載她來的,但男友不在身邊,經詢問服務人員,才知道是一輛白色自小客載她來的,她不認識陳姓男子,也不記得在摩鐵內發生的事。

被害人男友證稱,女友當天如廁後就沒有回來,後來女友和哥哥返回釣蝦場,一直哭泣,並表示不記得發生什麼事;陳男坦承當天在釣蝦場外見被害人躺在路邊,感覺對方「暈暈的」,開車前往摩鐵途中,女方還曾經吐在車上,他並與對方發生一次性行為。

法官認為,陳男與被害人並不認識,為逞私欲將對方女帶往汽車旅館性交,違反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審酌陳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與女方達成和解,且有2 名幼女待扶養(已離婚),因此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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