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國中少女4度遭狼師猥褻。(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就讀宜蘭縣某國中的14歲陳姓少女,從前(2014)年開始到去(2015)年4度遭陳姓狼師猥褻,地點包含教室、補習班、廁所,還差點被性侵得逞。她透過Line和交換日記寫下「要我幫他那個,就是口什麼的」等語,終於揭發陳師獸行;檢方以猥褻、性交未遂等罪起訴。
《自由時報》報導,14歲國中少女在學校和補習班都上40歲陳姓教師的課,還擔任「小老師」職務;不料老師竟是狼人,去年到前年4度猥褻少女,地點分別在教室、實驗室、補習班和廁所。少女到專科教室問功課,陳接吻、摸臀;在實驗室整理器材,陳摸胸、觸碰陰部;獨自待在補習班,陳壓頭要求口交未遂;擔任值日生打掃,陳帶到廁所意圖性交,所幸少女母親碰巧打來,他才嚇得收手。
少女數度遭猥褻,身心受創,不僅透過Line傳訊同學吐露心聲,更在交換日記寫下悲慘遭遇,「說要把握時間吃了我」、「要我幫他那個,就是口什麼的」、「他kiss me且touch my胸部」。檢方偵結,依猥褻、性交未遂等罪起訴陳師,而案發後校方已不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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