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大盜最後投案。(圖/資料照/示意圖,與本新聞事件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1996年間涉嫌犯下高雄、台中中小企銀等銀行保管箱的陳重為、陳昌榮,當時靠著「穿牆」技術,共偷走了400多條項鍊、1700多只戒指、440條手鍊等金飾,主嫌陳重為當年就判刑確定, 陳昌榮則是到去年(2015)才自行投案,逃了19年最後投案,是因為家人已過世,沒有牽掛,台中地院昨天判決4年6個月有期徒刑。
陳重為、陳昌榮1996年間,利用電鑽、鐵鎚、板手等工具,「穿牆」技術偷遍台中、高雄等地的中小企銀保管箱,一共有214名客戶受害,偷走了400多條項鍊、1700多只戒指、440條手鍊、214只手鐲、象牙杯、耳環等金飾,兩人各分三分之二與三分之一,陳重為當年落網,判處7年並強制工作3年,目前已出獄。
陳昌榮在1997年被台中地院通緝,逃亡了19年後,去年自行投案,原因是家人已經過世,「覺得沒有牽掛,因此願意接受制裁。」雖然逃亡已久、又搬空了各銀行,但都屬於竊盜罪,地院昨天依照加重竊盜罪嫌,判處4年6個月,另外涉嫌偽造有價證券,則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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