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大麻判4年美籍男剪刀割頸亡 法警:先前沒異狀來不及防

▲李瑪翰割頸亡。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41歲的美籍男子李瑪翰(Marhankatyrel Martin) 因為非法持有大麻,今天被彰化地院判4年有期徒刑,不過他卻在聽完判決後,用英文大喊「我不想活了!」隨後拿剪刀割頸自殺,急救後仍不治,而他原先在美語補習班工作,2000年結婚後,育有一子一女,兒子僅小學2年級,目前妻子已經到醫院認屍。

李瑪翰2011年在返美探親期間,買了800顆(4包)的罌粟種子以及大麻種子回台灣,並在永靖鄉的租屋處頂樓種植,警方去年執行「清樓專案」到各戶探訪時,發現一至三樓共有411盆大麻盆栽和設備,當時他供稱這些都是自己食用的,並沒有要賣給別人,不過地檢署仍將他起訴,地院今天判決4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以上訴。

但李瑪翰當庭聽完判決後,大喊「我不想活了!」之後,竟然拿出21公分的剪刀割頸,失血過多緊急送醫仍不治,一名邱姓法警表示,「先前都沒有異狀,開庭後情緒也很穩定,但事發太突然根本來不及防。」但地院都有金屬探測設備,為甚麼還能帶進利刃,猜測是將剪刀分一半,再用雜誌包起來,夾在腋下帶進去,相關的安檢疏失正在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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