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上門討房時的畫面。(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新北市一名宋姓女子臨櫃變更電費收據後,前往台南向1名獨居阿嬷討房產,自稱房子是她的要求給個交待,疑似是新的詐騙手法,而警方16日將其逮捕到案後,經發現她曾經向台電申請台南149筆變更記錄,數量相當驚人,但台電察覺有異只同意其中3筆。
台南市警局第一分局12日獲報,東區有民宅發生糾紛,一名54歲女子「宋貴華」在蔡姓男子的陪同下,手持內政部書函和電費帳單到1間獨居阿嬷住的房子,聲稱「這房子是我的,你住這麼久都沒有付租金,不處理租金問題就要提告」。
阿嬷氣憤地表示,宋貴華說是長輩送給的,但又說不出到底長輩是誰,房子明明從一開始就是家裡買的。警方也在調查後說明,電費帳單寄到哪並不能代表房子所有權屬誰,而且經致電內政部地政司後,也確認詢答公文書不具證明效力。
警方表示,當時由於這對男女也沒有前科,事後女子宣稱有事要離開,警方抄錄女子個人資料後,只好讓她離去;後來阿嬷也說她在今年3月收到台電電費單,署名和宋女名字是一樣的,她將電費單退回,但沒多久又收到,後來電洽台電才知道宋女臨櫃變更電費單住址。
警方深入追查發現,宋女光向台電申請變更用戶資料,單是台南市就有149筆,其中146筆是同一批次申請,台電察覺有異未予同意變更,所以只有3件變更成功,隨後就前往台南行騙,雖然堅稱房子是她的,卻提不出任何證明,事後被依詐欺未遂、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移送法辦。
▼獨居的阿嬷。(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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