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 6被指外觀抄襲。(圖/蘋果官方網站)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北京智慧財產局裁定,美國蘋果公司的iPhone 6和iPhone 6 Plus兩款手機在外觀設計上侵犯大陸「佰利公司」手機(100C)的智慧財產權,必須停止銷售iPhone 6及iPhone 6 Plus。判決出來以後,蘋果公司非常不滿意,不只決定繼續上訴,還宣告iPhone 6、iPhone 6 Plus兩款手機未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提告的是大陸的「佰利公司」,佰利認為,蘋果公司的iPhone 6和iPhone 6 Plus在外觀設計上和他們所推出的「手機(100C)」非常相似,已經侵犯智慧財產權。北京智慧財產權局審理後表示,蘋果的兩款手機跟佰利的手機雖然存在一系列的差別,但都屬於消費者難以注意到的小差異,「兩者沒有顯著區別,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範圍,依據《專利法》第六十條的規定,責令蘋果公司停止銷售、中復電訊停止許諾銷售和銷售被控侵權產品。」
佰利公司主要經營電子產品,在iPhone 6正式上市前就已經獲得了100C的外觀專利,但是佰利公司似乎已經很久沒有推出新產品,因為完全查詢不到該公司的其他資訊,連正式的官方網站都沒有。而北京智慧財產權局雖然已經責令蘋果停售,但那只是一審結果,蘋果若決定上訴,仍然有機會可以繼續銷售。
▼佰利公司的100+手機。(圖/翻攝電信設備認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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