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愛將曾永權於520後出國。(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在前總統馬英九出訪遭到駁回之際,前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上週卻低調出國。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經過了解後,該行程於6月10日至17日,在歐洲出席世界自由民主聯盟會議,申請核定時間於5月9日,由當時總統馬英九核定。
在前後任總統蔡英文與馬英九針對赴港事件互咬時,也應當受到「國家機密保護法」相關規範的曾永權卻巧巧出國。當時府方為了審核馬英九赴港一案,曾聯繫曾,但當時人在國外無法接通。
有趣的是,曾永權出訪歐洲應該於20天前向原單位提出申請,該案由誰來核定?就黃重諺的回應指出,申請案核定時間在5月9日,由馬英九所核定。對此,被外認為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至於對於本次事件,黃重諺表示,目前相關法規,對於涉密管制人員在任職期間能否申請卸任後出境且於在職機關核定,並沒有詳細的規範。
他強調,本案出境時間距離新舊政府交接仍有一段時間,涉密人員在卸任後的活動申請,若能在卸任後向原任機關提出或照會,對于後續相關工作的協調銜接,顯然較為妥當。
對於類似情形,黃重諺說,總統府會檢討且完備相關制度規定,落實國家機密保護法立法宗旨。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圖/記者陶本和攝)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