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遭學弟性侵,卻被翻出鹹濕對話。(圖/ 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一名陳姓女子指控,小她3歲的劉姓學弟因為追不到她,便奪走她的手機,並在短短1天內性侵她3次,但後來劉男出示2人LINE對話紀錄發現,她竟然曾說過「我現在突然很想要」、「褲子濕濕的」等具有性暗示意味的留言,因此法官認定是「你情我願」,判學弟無罪。
據判決書,陳女指控,她跟國中時的25歲劉姓學弟去年5月15日在台中夜遊聊天,因為身體不適由對方陪同急診後前往其租屋處,卻被奪走手機、恐嚇「要發生性關係才能離開」,便遭到性侵,後來當天下午又被要求「再來一發」,揚言不從將毀掉她一切,並將對她的前男友不利,二度被性侵得逞,到了深夜學弟又稱「要走了,再做最後一次」、「到底想不想拿到手機離開這裡」,三度性侵她。
此案經新竹地檢署起訴,然而陳女所述之學弟可惡至極,但法官調查卻發現,她曾LINE劉男「我是誰?」劉男回稱「小傻娃」、「你是我最親愛的」、「我是你老公」、案發前2天她還LINE「我知道了」、「你要拋棄我」及「我」、「現在」、「突然」、「很想要」、「褲子濕濕的」等鹹濕語句,有違性侵常理。
陳女供稱,這些留言都不是性暗示,只是跟劉男開玩笑,但法官認為,她在急診出院後的凌晨隻身前往赴約,已違反社會常情,而且2人LINE對話內容語多曖昧,又劉男涉及毒品案,她還留下「你放心,我一直都等你回來」的字條、傳送上百張個人照片電子檔給對方,應為交往中的男女朋友,也是合意發生多次性行為,因此判劉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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