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發現女友仍從事性工作,氣得打了對方一巴掌。(圖/記者孫曜樟翻攝,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李姓男子今年初因性交易結識李女,兩人進而交往,他不忍對方從事性工作,表示自己願意幫忙付每月2萬的房租,要求女友辭職。但不久後他發現,李女重操舊業,因此動手打了對方一巴掌遭提告。
判決指出,李男趁著酒意打了李姓女友一巴掌,還強抓女友的手回家,導致對方左臉顴骨挫傷、左手撕裂傷;李女表示,男友原是客人,交往後男方表示要幫忙付每月2萬元的房租,要求她辭職,「但我有其他負擔,又回去上班」。
李女說,對方發現後,喝了點酒衝到她上班的地方打了自己左臉一巴掌,後又強拉自己的手,「要拉我出去,要我跟他回家。」李女到醫院驗傷,發現臉部左側顴骨有挫傷、左手撕裂傷,因此提告。
法院審理時,李男辯稱,只有用手摸一下女友,不知道力道有多重,對於傷害行為矢口否認,還說沒有強拉對方的手;但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清楚顯示李男右手揮掌,導致李女整個人向右傾斜、用左手撫臉頰,加上李女出示驗傷單及男方傳的簡訊:「第一次打的女人居然是你」、「從來沒有打過女人,希望能把妳打醒」,因此李男說詞不被採信。
法官最後認為,李男認識女友約1個月的時間,已花費10多萬元,整起事件因酒後起衝突而觸犯傷害罪,判李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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