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女被前男友毆打,還遭其友人異物性侵。(圖/黃克翔攝/替代照,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19歲有智能障礙女子的小芳(化名)與邱姓男友分手後,卻還是住到對方父親的閒置房子中,並遭到前男友毆打、強逼脫光衣褲自慰,另一名陳姓男子更以鋼管插入下體性侵,事後台中高分院重判邱男8年2月,陳男8年半徒刑。
據判決書,小芳前年1月與邱男分手後,對方便結交新女友徐女,但因為自己沒錢租房子仍入住邱男父親名下的房子,並與前男友情侶倆、邱男的妹妹及其陳姓男友同住,然而他們都只有國中畢業,並從事砍樹等雜工維生。
徐女與邱女前年3月外出喝喜酒後,邱男與陳男因為太無聊,便想「惡整」小芳取樂,由邱男持鋼管毆打對方,又強逼脫光衣褲自慰,陳男也拿打火機做勢要燒小芳,後再提出看要「吃BB彈」、「繼續被打」或「裸奔」三選一理由強逼虐待,更用鋼管性侵小芳下體,並在2男女友返家後,陳男告訴徐女「小芳跟妳的男朋友亂來」,讓小芳遭到痛打一頓後離家。
法院審理時,邱男與陳男坦承惡整小芳,事後2人也各賠償小芳6萬6000元和解,台中高分院便依共同攜帶兇器犯強制性交而凌虐罪,重判邱男8年2月,陳男8年半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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