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粉塵爆炸事故。(圖/資料照/記者陳明仁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八仙塵爆造成15條人命、484人受傷,至今屆滿一年,消基會已接受98位受害者的委託,今天正式在士林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對玩色負責人呂忠吉、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7人提出告訴,初步提出至少新台幣26億546萬4888元的損害賠償。
消基會表示,去年7月3日便宣布將替受害者提起團體訴訟,原預計在今年1月底替40多位受害者向法院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請求的起訴,但為提供受害者更大的協助,並使團訟進程更具效率,將截止時間延長到4月底,也選在事件發生的周年日,正式進入團體訴訟的求償程序,希望能為所有受害者,爭取最大的權利保障及賠償。
消基會指出,已接受98位受害者的委託,正式在士林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依據《民法》、《公司法》與《消保法》相關規定控告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呂忠吉、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周宏瑋與八仙樂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陳柏廷等7人,並初步提出新台幣26億546萬4888元的損害賠償請求。
八仙塵爆奪走15條人命,400多人輕重傷,最高法院日前陸續裁准新台幣1.69億元、5.07億元後,今天又裁准2名傷者對八仙樂園的假扣押案共2600萬元確定,加上今年判准52名傷者所聲請的假扣押案定讞,全數裁准每人在1300萬元範圍內,至今共7億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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