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姊跨國賣淫集團開庭 劉喬安願繳20萬公益金換輕判

2016年06月28日 18:28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法28日對跨國賣淫案再度開庭,「太陽花女王」劉喬安、集團主嫌「戴姐」戴君儀、鐘宜姿皆出庭應訊,對檢察官的指控通通認罪,並希望能藉由繳納15至20萬元公益金換取緩刑,劉喬安更加碼願以演藝人員身分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撥時間做公益,換取法官給予易科罰金,最後法官諭知全案6月30日上午宣判。

檢方指控,2015年劉喬安(本名為劉依涵)被控透過室友鍾宜姿,「協助」戴君儀的跨國賣淫集團,介紹小模、女藝人等多人在國外陪政商富豪吃飯、性交易。地點大多在歐洲、日本、港澳等,每次交易費用1萬到30萬元都有。檢方追查時發現,戴君儀2年前就開始仲介女子跨國賣淫,至今一共涉案27次,劉喬安2次,主要負責串場、觀察環境、帶動氣氛,抽成所得與鐘宜姿均分。

戴君儀、劉喬安和鐘宜姿在3月間對檢方起訴指控都不認罪,但在5月間台北地方法院首次開庭時,她們態度卻是180度大轉變改為全部認罪,目的就是希望能換取法官輕判,北院今日再度開庭,3人仍都全面認罪,全案改為簡式判決程序直接進行辯論。

戴君儀說,我知道我錯了,我以後不會再做任何有關媒介的事情,希望庭上給易科罰金或緩刑機會。鐘宜姿也說,經過這件事,我知道我做的事情是不對的,我已經有正常工作,希望從輕量刑給予緩刑。劉喬安則說,經過這次事情,我已深刻反省,也不會再犯任何有關刑的罪刑,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戴姊跨國賣淫案北院再度開庭,「太陽花女王」劉喬安一身輕便服出庭,並願繳納公益金換輕判。(圖/記者孫曜樟攝)

針對3人都坦承犯罪,且鐘宜姿首先提年願繳納公益金爭取獲得輕判,檢方則是建議將公益金提高到15至20萬元才符合比例原則,劉喬安和戴君儀均表示願意,劉並透過律師加碼,另願以演藝人員身分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撥出時間做公益,希望法官給予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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