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褫奪公權 段宜康今向立院請假:我是陪妻子開刀

▲段宜康28日被判4個月徒刑及褫奪公權1年。(圖/資料照/記者李鍾泉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014年在9合1大選時,因透過臉書爆料,前台聯立委黃文玲和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共用同一個金主,而遭黃文玲提告,台北地院昨日宣判段宜康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褫奪公權1年。29日一早段宜康未進議會,媒體苦等引發外界質疑;對此,他表示是因為早上陪妻子進房開刀,手術還沒結束又陪母親檢查眼睛、進行化療,因此這半天都未與外界聯繫。

▲段宜康29日下午在臉書發文,回應今天未進立院原因。(圖/取自段宜康臉書)

段宜康28日被宣告判刑後,今天拒接媒體電話也不進立法院,是否因為判刑結果而受影響。他表示由於妻子早上7點就進房開刀,到下午手術都還沒結束,同時又陪母親檢查眼睛的問題、進行化療,因此這半天都未與外界聯繫,卻也因為被電話打擾而動怒,並在臉書發文請大家體諒。

根據《公職人員任用法》規定,如果判褫奪公權,一旦定讞就會失去公務員資格,因此該案如果上訴後,維持判決結果定讞,段宜康可能會喪失立委資格,不過他至今只對此表示,檢方只憑臆測就起訴,且黃文玲的民調才0.3%,他不需要造成黃文玲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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