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開門撞騎士,後車駕駛好心幫忙遭反咬「肇事者」。(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邱姓民眾開車時,目睹前方車輛因為開車門撞倒騎士,他趕緊下車幫忙查看傷勢,結果肇事董姓駕駛不但先將車子移走,還指控他才是肇事者;董男否認當下有反咬對方,只承認不小心破壞車禍現場。
銀色轎車行駛在汐止大同路的巷子內,打了左轉燈正準備轉進龍安路,這時後座乘客突然開車門,後方直行機車來不及閃避,直接撞上,30歲的林姓騎士整個人連人帶車跌到人行道上。
董姓駕駛(48歲)不但沒有下車查看,還直接把車輛開到龍安路停放,目睹這這一切的後方司機邱先生趕緊下車,先詢問騎士傷勢,接著回到車上拿手機幫忙叫救護車。
董男這時才提著包包走了過來,幫忙處理車禍的邱先生將車移到前方讓救護車可以順利抵達,但他事後PO文說,肇事駕駛反咬是他撞的,還說他亂移車、根本就是肇逃,所幸目擊者幫忙指正才洗刷冤屈。
汐止分局交通分隊長施宗源表示,「肇事駕駛說並沒有誣賴是(後方車輛)邱姓駕駛撞的,車禍後將車子移置,(駕駛)不曉得任意移置會被處罰。」董姓駕駛看到PO文後向警方供稱,他沒有推給邱姓男子,但他肇事後沒有先下車查看,還將車子開走、破壞車禍現場,依交通處罰條例62條規定,可開罰3000到9000元罰鍰。(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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