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同事6歲幼女 淫男:醜事說不出口,可以用寫的嗎?

▲男子多次強姦同事的6歲幼女。(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湖北大冶1名黃姓男子1年來多次強姦同事的6歲女兒,直到近日女童母親替她洗澡時才驚覺異常,在親友的勸說下決定報警處理,而男子被捕後竟辯稱,做的醜事說不出口,要求用筆寫下犯罪過程,最後黃男也依涉嫌強姦罪遭刑事拘留。

據《人民網湖北頻道》報導,上月25日警方接獲報案,報案的張姓男子表示,6歲女兒遭人強姦。女童母親指出,近日替女兒洗澡時,發現女兒上廁所稱下體疼痛,反覆詢問才得知女兒遭同事黃男強姦多次。

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連忙啟動調查,調取案發地點附近的監視器,並傳喚黃男到案說明。報導指出,自知理虧的黃男反覆表示,「我錯了,做的醜事說不出口,給張紙我寫給你們算了。」

黃男供稱,從小個性內向,家庭條件也差沒有交過女朋友,受到網路一些訊息影響,心態嚴重扭曲,從2015年開始,施以買零食、誘騙等手段,猥褻同事的6歲幼女,之後才開始姦淫,但她總會哭鬧,只好一方面買零食哄騙,一方面威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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