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女隊員瞎掰被班長性侵 挨告誹謗反被判拘役40天

▲陳女不滿班長管理方式,竟誹謗遭性侵。(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38歲陳姓女清潔隊員因為不滿王姓班長的管理方式,竟從去年7月開始連續3次指控「班長強姦我」,但她又提不出證據,反而被控誹謗,而桃園地院法官審結,判處她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陳女去年7月7日下午當眾指控,自己在辦公室派工處之飲水機前方遭王班長性侵,事後又在臉書2度PO出「班長有沒有在清潔隊強姦我,利用職權與政府機關官員與公務人員,一起共組共謀策劃強姦...」、「一起上法院釐清真相」等內容。

法官審理時,陳女竟完全無法交代性侵過程,還說「每天都吃飯,難道會記得去年這時候吃什麼東西嗎」迴避問題;倘若真的遭到性侵,一般而言會驗傷並報警,但她卻忘得一乾二淨,後又調查出其對於王姓班長長期不滿,認定是出於誹謗之故意誣告,後由檢察官提起公訴,最後將她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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