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赴男國中同學邀約,竟遭下藥迷昏。(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柯姓男大生在情趣網站上購買「催眠鴛鴦水」後,邀約暗戀對象、國中同學阿美(化名)到U2電影院,並下藥迷昏加以猥褻,但過程中被害人突然醒來,事後挨告強制猥褻,而他也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被判1年4個月,緩刑3年。
據判決書,柯男去年8月上網買了標榜可令人暈眩的藥水後,便透過LINE約熟識的阿美到U2電影院,一進包廂便拿出液體謊稱是蜂蜜檸檬水給被害人喝,並成功將其迷昏,他也趁機親吻,也搓胸、腹等私處,但沒多久阿美卻突然醒來,質問「你在幹嘛?」,嚇得他辯稱「只是在叫你起床」,隨即逃離包廂。
阿美後來搭計程車趕回家,並由母親陪同赴醫院驗尿,並驗出鎮靜劑反應,因此提告柯男。法院審理時,柯男承認所有犯行,並簽下和解書,承諾按期賠償,獲得被害人原諒,法官雖仍依法判刑,但給與予緩刑,期間須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法治教育6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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