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國會同意! 英「脫歐」公投結果被指無法律約束力!

英國公投通過「脫歐」後,可能是「詐胡」?(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英國舉行公投通過「脫歐」迄今已有一個多星期。倫敦一家律師事務所日前向執政保守黨政府提出法律挑戰,指公投結果本身沒有法律約束力,全力阻擋政府在未得到國會確認下,引用《里斯本條約》第50條正式啟動「脫歐」程序。

有將近80年歷史的「密許康․德․雷亞」(Mishcon de Reya)律師事務所代表一批未具名的客戶,在公投結束後的第4天(6月27日)跟政府相關部門接觸,要求政府保證不會隨便啟動「脫歐」程序。如果政府不提出滿意的答覆,他們就會入稟法院,提出訴訟。

該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認為:未經國會辯論和表決授權,英國政府不能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 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諾諾奇(Kasra Nouroozi)在聲明中說,公投結果毋容置疑,但程序 需要遵循英國法律執行。公投結果本身並無法律約束力,現任或下任首相若未經國會批准即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便是違法。

大多數國會議員都支持「留歐」,如今有人提出法律挑戰,讓整個「脫歐」程序變得更為複雜。英國政府若正式引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估計至少也要花兩年時間才可完成「脫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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