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性侵慣犯有戀童癖,犯下多起姦殺案件,目前仍在牢中。(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南區17年前性侵懸案終於偵破!民國89年1名當年21歲女子凌晨3點開店準備做生意,卻遭惡徒持刀強盜4千多元及性侵得逞,警方根據當初遺留跡證,近日在清查千萬筆資料中,找到正在服刑的57歲黃姓男子涉重嫌。受害女子至今未結婚,對於嫌犯「哪怕化成灰都認得」,經出面指認無誤,全案宣告偵破。
當年被害女子平日會與男友會合後,一起去早餐店開店,當天她獨自一人凌晨3點到水交社旁的早餐店準備營業,沒想到遭尾隨的黃嫌持刀架住脖子,喝令其不得出聲,事後搶走身上4千多元現金後,又在旁邊停車場地上性侵得逞後逃逸。
女子曾告訴嫌犯生理期來,但仍無法逃過狼爪,誇張的是,男子曾裝好心關心她上班會不會遲到,讓她永遠將歹徒長相記下,「就算化成灰都記得」。雖然當下找男友前往報案,卻始終一直沒找到嫌犯,事後也和男友分手,目前也還未婚。
刑事警察局鑑識中心恰巧於今年6月針對全國各單位送驗的相關生物跡證逐一建檔、比對,透過系統找出一名黃姓男子的生物跡證型別,與17年前本市南區一起強盜、性侵案件嫌疑人現場遺留的生物跡證型別相符,台南市警察局第六分局接獲通報後立刻組成專案小組,對於本件懸宕了17年之久的重大刑案重起調查。
由於案件發生時隔久遠,專案小組先調閱陳封多年的資料,再透過其他方式找到當初這名被害女子(現年37歲),由於發生這件不幸案件,她早已搬離了原來的住處,所以警方在尋人方面也費了一番工夫,也深怕再度傷害到被害女子的心,在與其充分溝通後,最後取得女子的信任。在該女子協助下,向警方指認出黃姓嫌犯就是當初犯下這起強盜、性侵的兇手。
經警方查詢身分資料發現該名黃姓嫌犯正因「強姦殺人罪」在監服刑中,立即前往監獄中借訊,一開始,黃嫌堅決否認犯案,在專案小組成員逐一出示相關證據後,黃嫌才鬆口坦承有性侵該名女子,但狡辯否認有強盜財物。
最後,黃嫌被依強盜、妨害性自主罪移送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據了解,黃嫌有戀童癖,遭性侵害的對象都是女童,假釋出獄後隔年民國89年性侵早餐女店員,3年後又在高雄姦殺友人7歲孫女,法官判處無期徒刑,並令強制治療3年,目前仍在高雄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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