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妹懷疑小三搶男友 率4姊妹痛毆還強掛狗牌羞辱

▲劉女因與何女男友走太近,遭到痛毆、掛狗牌羞辱。(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嘉義報導

一名何姓傳播妹因為懷疑劉姓女子搶她男友,竟找來其他4名女子共同將對方帶往公園毒打,還在劉女脖子上掛「只要錢到位,我什麼姿勢都會」的字牌,逼站在超商前面侮辱近半小時,事後被嘉義地方法院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傷害罪、強制罪等,判何女處10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上訴。

據判決書,26歲的何女認為22歲的劉女與自己男友過於親密,便心生不滿,去年10月14日晚間10時許謊稱要向從事網拍的劉女「購買面膜」,將其去嘉義市友愛路某大樓後,與綽號「周小米」、「約約」女子將其拉進一輛白牌計程車,再開往嘉義市228公園,之後「豆腐」、「小鹿」等女性友人也到場,一同質問質問劉女為何搶她男友?並用手、球棒痛打對方。

雖然劉女以被打全身是傷,何女仍不願停手,將「我劉○○只要錢到位,我什麼姿勢都會」的字牌強掛在對方脖子上,再帶其至嘉市友愛路與興達路口一間超商前,要求罰站近半小時,讓劉女遭受路人指指點點。

法官審理時認為,高中肄業的何女目前為離婚狀態,從事傳播產業並育有3名子女,小孩由母親照顧,但她竟率眾人毒打劉女、逼迫被害人脖子上掛著寫有暗示為娼妓、極為羞辱之字語,造成劉女身心受創,雖坦承犯行,但犯後態度不佳,至今未與劉女和解,還刻意袒護共犯,讓檢警無從追訴,因而判處有期徒刑10月,如易科罰金,1000元折抵一日,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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