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介白/利用民粹辦案的檢察官,先立於不敗之地!

2016年07月7日 17:18

▲頂新案傳出9月要「換法官」。

文/董介白

國人期待的司改國是會議10月召開,司法要革新的地方不少,更涉及修法等專業才能落實,曾幾何時,台灣的司法成了民粹生養的好溫床,在司法改革之前,有必要讓國人知道司法偵審實務上你我不知道的地方。

坊間打趣的一句話,說的夠實在的,對於裝睡的人,根本是叫不醒的,這裡所指裝睡的人,套用在司法改革要革的對象,講白的是指利用民粹辦案的檢察官,這樣的檢察官很會觀風向,打蛇隨棍上,雖說是法庭活動中的其中一個角色,為了在未來的法庭攻防中,先立於不敗之地,對外放話成了辦案的一種手段,而且充滿了藝術。

代表國家行使追訴犯罪立場的檢察官,在法庭中,理應與被告的當事人站在對等的立場,這叫武器平等原則;當檢察官為了表現、為了升官,遇有涉及政商知名度的個案時,自然成了練兵的佳絕標的,更有甚者,企業大老闆竟還成了檢方綁架的「肉票」,這樣的檢座藉著民氣可用,什麼叫正當法律程序,證據夠與不夠,根本暫時看不見,因為他們是裝睡,根本叫不醒。

這樣的情況,如果發生在一般老百姓身上,試問你會願意嗎 ?對於兼負員工生計的企業家而言,這塊土地還敢再投資嗎?在外商的眼中,如此具高度民粹風險的地方,難道不會影響投資台灣的判斷嗎?

沈寂一段時間的頂新自越南進口豬脂原料油案,在強颱尼伯特來襲之際,因為全國各法院年度調動再次受到關注,這回受到關注的地方在於,台中高分院審理頂新案的受命法官吳幸芬,即將在今年9月1日的「統調」中,回到台中地院,原本單純的年度院檢調動,在檢方還自認「民氣可用」之下, 罕見而不避嫌的直接找二審法院,冒著干預審判的大不諱, 要法院不要放人,後見勢不可擋,再對外放話,尋求民粹當護身符。

檢方敢於如此粗糙手段,原因在於具專業的司法事件,進階門檻高,不似一般新聞事件易於理解,以致於導出民眾極容 易被放話者操弄、蒙蔽的結果,如此情況之下,被動接受訊息的民眾,因欠缺判斷基礎,加上院檢生態上的失衡 (法官不語對上團結的檢察一體),先天上,比賽還沒開始,檢方已經立於不敗之地,而且還先勝一籌。

檢方為何有此好牌可打,關鍵在於檢方因有偵查不公開的法律護身,媒體記者要從辦案的檢座身上擠點新聞十分不容易,對照以公開審理為原則的法院,跑法院的新聞無須求人,當檢方要對外透點訊息時,媒體自然歡迎,無形中,記者成了被利用的角色。

以頂新案二審法官更換為例,台中高分院受命法官吳幸芬,在二審的 3 年「歷練」時間將屆,預計9月1日調回台中地院,這樣的年度調動,在司法偵審實務界中稱為「統一調動」,只要是圈內的檢察官或法官都知道,這是常識,八竿子也扯不上所謂的「政治力介入換法官」,然而,這樣聳動的標 題又在媒體出現了。

更令人驚訝的是,面對再平常也不過的調動,蒞庭公訴的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林永義為此拜訪台中高分院,希望爭取吳法官留任或延後報到,直到把頂新案審結再調回一審。

檢察官如此動作,在司法圈內實屬罕見,莫非檢座認為二審的法官是檢方之友,而不希望其調動,深怕再換來的法官憑 證據辦案,逆轉難料。

試問,當打官司的民眾,主觀認為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或法官不好時,可以像林檢座一樣去拜訪法官別走嗎?或拜託換一 位較親和友善的司法官來承辦案件嗎?為何林檢座可以,民眾卻不行,雖是年度正常法官調動的小事,但台中檢方要求別換的心態,正是司法改革要革除的腫瘤。

林永義主任檢察官對外解釋,基於節省司法資源,案件如果中途換手,勢必再拖延下去,非全民所樂見,江惠民檢察長指示他與院方溝通可否不要換,話說的漂亮,但卻已經踩到干預審判的紅線上。

有打過官司經驗的民眾,對於法官的換人辦,十分有感,以致於案件一拖數年,在司法圈內,法官也是人,難辦的案件,大可利用年度調動時脫手換別的接手法官來辦,為了避免案件在各審級法院間來回流浪,是有必要檢討,但如此不避嫌的要法官別換人,背地裡那種無視法律的心態,才是令人發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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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介白,為資深媒體人。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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