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將修改強姦法律的定義:「不」就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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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實境秀女星洛赫芬克控告兩名男子下藥迷姦她。然而德國法院卻判決兩人無罪。(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外媒報導,德國議會下議院將修訂新法,擴大構成強姦的法律定義,即一般所說的「不」。就是「不」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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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人士認為,長期以來德國刑法中關於強暴的定義都一直落後於其它已開發達國家,但目前仍不清楚修訂新法是否能解決相關問題。

根據德國目前有關強暴的刑法第177條,性侵受害者仍需要就構成強姦的罪行作出自我辯護。僅僅說「不行」,是無法讓被控強姦者定罪的,因為對「什麼才構成自願行為」缺乏明確定義。

德國的「婦女諮詢及強暴危機協助中心」在2014年所作的一項報告裡,列舉了107宗相關案件,指出上述法律漏洞讓很多性侵者從強暴刑事罪的懲罰中脫罪。

德國電視新聞台n-tv在官網上報告說,目前德國的強暴案只有十分之一有報案。 最新的法律條文將考慮到受害方的行為和語言,以確定是否構成強暴。即是說受害方如果有說「不」,即意味著她(他)並非自願,也就可以判定為強暴。

德國科隆除夕夜的大規模性侵案,讓德國人感到震驚。之後,德國人在社群媒體上以Nein Heisst Nein(不就是不)為關鍵字PO文,呼籲要求修改強姦法。

在德國引起輿論大嘩的另一起案件是:德國女模兼實境秀女星吉娜•麗莎•洛赫芬克( Gina-Lisa Lohfink)控告兩名男子下藥迷姦她,並在事後將影片PO到網路上。 據了解,影片中可以聽到她一直有說「停!停!」以及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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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德國法院後來不僅判決兩名男子無罪,還以提供假證詞為由,判決洛赫芬克2.4萬歐元罰款。洛赫芬克不服判決,正在提出上訴。 不過悲觀的批評者認為修訂新法規後仍然無法徹底 解決問題,因為受害者可能被下藥而失去說「不」的能力。相關報導請看這裡  相關報導請看法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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