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扣押扁家族海外房產出售 陳致中批子虛烏有:錯誤講法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司法部7日宣布,將前第一家庭陳水扁家族在美的兩處不動產扣押後順利賣出,所得150萬美元款項將歸還台灣;對此,陳水扁兒子陳致中9日在臉書上澄清,該房產並非遭沒收,而是和解協議(settlement),「特偵組指房產是以貪污所得購置,是完全錯誤的講法。」而對於特偵組之指控,他則批評「子虛烏有」、「以實質影響力入人於罪」等。

陳致中表示,美司法部當年是被動接收特偵組起訴書,並無從事任何調查,「該房產並非遭沒收,而是和解協議(settlement)」;他強調,當時是基於訴訟經濟考量與美司法部達成和解,前提是不針對購屋資金適法性作認定,因此特偵組指房產是以貪污所得購置,是完全錯誤的講法,更遑論如是所謂犯罪所得,豈有雙方和解並協商分配比率的問題。

另外,針對特偵組指控「元大行賄要求陳總統不要反對元大併購復華金」一事,陳致中痛批根本子虛烏有、以實質影響力入人於罪,「事實上,復華金是國民黨黨產,陳總統公開主張討回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自始至終都反對併購。」

美國司法院7日透過新聞稿指出,2004年陳水扁政府任內,元大證券交付2億元給第一夫人吳淑珍,並指稱使用香港與瑞士的銀行帳戶、空殼公司,以及一間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信託,將賄賂所得轉買位於維吉尼亞州凱斯威克(Keswick)以及紐約的房產。

特偵組則回應,美國司法部刑事組資產沒收及洗錢科檢察官,於2010年7月對於陳前總統等人名下紙上公司「Avallo Limited」所有位於美國維吉尼亞州及紐約州的二棟不動產,以疑似貪污賄款不法所得購買為由,提起民事沒收程序。

依據台美司法互助協定,美國司法部分別於2010年9月及2012年3月,向法務部提出司法互助請求,由特偵組提供美國司法部相關證據資料。訴訟程序中,美國司法部與不動產所有人「Avallo Limited」達成和解,經維吉尼亞州西區地方法院及紐約州南區地方法院裁定,該二處不動產於沒收變價後,由美國政府沒收約美金150萬元,將匯款回台。

特偵組強調,此案體現了兩國司法機關司法互助之精神、及雙方歷來密切而有效率的合作關係,期盼未來雙方的合作關係能持續並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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