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自由式天王朴泰桓 法律仲裁成功奧運復活

2016年07月10日 16:47

▲朴泰桓下跪請求奧運參賽機會。(圖/東方IC)

實習記者顏如玉/綜合報導

韓國泳壇名將朴泰桓是韓國運動史上首位在奧運贏得金牌的選手,卻在2014年爆出藥檢呈陽性反應,不僅禁賽18個月、三年內也不得代表國家參賽,不過朴泰桓近期透過法律途徑,終於如願在奧運截止前夕拿下奧運門票。

朴泰桓在2014仁川亞運後因使用禁藥,被國際泳聯禁賽18個月(2014年9月3日~2016年3月2日),今年3月2日禁賽期滿後,朴泰桓緊接著在4月底舉行的國家代表選拔賽上榮登四冠王(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自由泳)的寶座,成績也都達到奧運A標,實力不因禁賽而凋零,但他卻被排除在里約奧運會參賽選手名單之外。

因為按照韓國奧委會的規定:「接受禁賽處罰的選手在禁賽期三年內不能代表韓國參加國際比賽。」,朴泰桓因此走向法律途徑,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提出訴訟,稱韓國奧委會和韓國泳聯此舉是「二重處罰」,並同時在首爾東部地方法院提訴,首爾東部地方法院本月1日裁定「韓國奧委會的處罰無效,朴泰桓具有奧運參賽資格。」

經歷一翻波折後,朴泰桓終於如願拿下奧運門票,這是他從2004年雅典奧運會開始,第4次出戰奧運會。2008年北京奧運朴泰桓奪下男子400公尺自由式金牌,是韓國運動史上第一位在奧運贏得金牌的游泳選手,接著他在2012年的倫敦奧運也獲得不錯的成績,拿下200公尺自由式以及400公尺自由式的銀牌。

朴泰桓。(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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