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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警借400領車 違停婦寄還怒嗆:擺明是在搶錢!

 ▲好心被雷親!警借錢助領車,反被違停婦嗆「搶錢」。(圖/東森新聞,下同)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斗六1名婦人日前將休旅車逆向停在消防栓旁,因此被拖吊到斗六拖吊場,婦人匆忙趕去領車時,因身上錢不夠,交通隊小隊長黃威鈞自掏腰包借了400元,讓她把車領回。沒想到小隊長事後卻收到婦人寄回的錢和一封信,怒批員警「搶錢」,讓警方真的好無奈。

該名婦人將車子違停在巷口、又擋在消防栓旁,雙重違規,因此遭拖吊到斗六停車場。按規定,車主必須到拖吊場繳費才能牽車,該名婦人需繳納移置費600元及保管費100元,共計700元,另外還有違規的罰單則可另外繳納,但她身上只有300元,交通隊小隊長黃威鈞自掏腰包借了400元,讓她把車領回。

沒想到事隔10多天後,黃威鈞竟收到婦人寄回的錢,寄錢的信封袋還有一段文字,原以為是感謝信,一看卻寫著:「逆向停車被你們開罰單算了,但我停的那個位置,我已停過很多次了,根本沒影響交通,你們拖吊我的車,擺明是在搶錢!」讓員警看了很無言。

對此,黃威鈞表示,當時婦人身上錢不夠,只有信用卡,所以詢問能不能刷卡,基於好意才先借錢給對方,結果卻收到這樣的回信,實在是哭笑不得。不過,他也說,大部分的民眾都很守法,只有少部分會這樣,呼籲民眾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警方也會秉持情理法維護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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