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島絕非岩礁! 葉俊榮:依法享有完整海洋權利

▲內政部長葉俊榮。(圖/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國際法庭真對南海仲裁案的判決結果12日正式出爐,中國大陸宣稱的九段線沒有依據,太平島也被列為「礁」而非島,菲律賓訴求全都達成,可以說是大獲全勝。對此,內政部長葉俊榮晚間表示,太平島得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享有完整的海洋權利,針對仲裁認定「我們絕不接受」。

爭訟多年的南海仲裁案,判決結果於12日下午5時15分出爐,荷蘭海牙聯合國法庭(PCA)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判定,九段線沒有歷史依據;另外,仲裁庭得出結論認為,南沙群島的所有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包括太平島、中業島、西月島、南威島、北子島、南子島等,在法律上均為無法產生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的「岩礁」。

對此,內政部晚間8時10分召開臨時記者會,部長葉俊榮表示,常設仲裁法庭12日公布南海仲裁判斷,已嚴重損及我國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之權利,而由於本案仲裁庭審理過程中,並未正式邀請我國參與仲裁程序,亦未徵詢我國意見,因此,我國主張此一判斷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也不接受仲裁結果。

葉俊榮指出,「我們主張太平島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可維持人類居住及其本身經濟生活的島嶼,絕非岩礁」,太平島得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享有完整的海洋權利,「針對仲裁判斷對太平島的認定,我們在此鄭重表示,我們絕不接受。」

他接著說,內政部於1947年公布「南海諸島位置圖」,即已宣示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及相關海域主權屬中華民國所有;「我們再次重申,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之權利,這是中華民國一貫的立場與堅持」;政府將堅定捍衛國家領土與主權,以及應該享有的海域權利,絕對不允許任何損害我國家利益的情形發生。

葉俊榮說,對於南海的爭議,應透過多邊機制進行協商,共同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我方也願在平等協商之基礎上,與相關各方一起努力,共同促進南海區域之和平與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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