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為私利 人民財產受損害、公務員屢遭調查

2016年07月13日 18:04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13日質疑「檢舉達人」利用畸零地高價轉手之居心可議。(圖/市府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永康區大民街民宅,遭人不斷舉發占用道路用地,要求市府拆除之影響住戶出入案,台南市議員林燕祝13日質疑「檢舉達人」利用畸零地高價轉手之居心可議,既傷害民眾,也造成市府相關單位困擾,形同勒索的行徑,不足為取,市府受理時應從寬認定,不要被私人玩弄。

84歲的謝添財和70歲的曾進田提行政陳述指出,住宅被人檢舉市區道路條例第16條,在屋前擅施設斜坡占用道路,促依法罰鍰,事實上二人早在86年鋪設柏油路時即已興建,道路拓寬時整地向下40公分,才會和路面造成極大落差,無法出入下才搭建斜坡,老人家還得坐輪椅吃力進出,十分不便,並非居民擅自做主。

永康區長王峻明指出,類似情形存在永康其他道路,大民街屬於次8之2路公設地開發案是在89年完工,當初經過交通和排水等評估後再規劃,造成此種現象值得檢討。

林燕祝受理陳情案件深入了解發現,大民街共有10戶,卻只有2戶被檢舉,舉發人林姓代書涉嫌購買畸零地,再伺機高價脫手未遂下,才自102年開始連續向市府、監察院和廉政公署等相關單位檢舉,玩弄公權力逞私利的做法之虞。

林燕祝認為被檢舉房屋,是因道路徵收開闢前存在,市府未盡協助責任,造成民眾權益受損,現在卻得受罰及無路出入的威脅,對當事人並不公平。

林燕祝要求在不影響排水及交通前提下,希望市府工務、地政等相關單位從寬處理,另對畸零地規範方面則應研擬一套管理辦法,免得受「檢舉集團」有機可趁。

與會的市府政風法制官員對此感到無奈,有人檢舉必須受理,處於被動性質,將在不造成公共安全前提,讓屋主使用斜坡,但在林燕祝議員堅持要顧及屋主權益,工務局同意在2週內提出相關解決方案後妥善處理。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