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核准「罵人價目表」 「賤人」賠5萬…罵這字免費喔!

2016年07月14日 19:13

▲知名作家馮光遠曾指金溥聰與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遭判賠100萬並登報道歉,榮登「罵人價目表」榜首。(圖/本報資料照)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常有人一時情緒激動,禍從口出,因罵人挨告,而賠償金額視不同的字眼而定,從0元到100萬元都有。有網友於日前自行整理相關新聞後,羅列出了一份「罵人價目表」,而有趣的是,其中最常見的一字國罵竟然不用錢,像「智障」、「賤人」卻需賠5萬,而知名作家馮光遠暗諷前總統馬英九與金溥聰的「特殊性關係」,當時遭法官判賠100萬元,榮登榜首。

這份號稱「法官認證」的「罵人價目表」,裡頭包含許多不堪入耳的髒話,不過最常出現的一字國罵,竟然被法院認定為台語中的發語詞,判定無罪,不需賠償,但像是「智障」、「頭殼裝屎」等字眼,就得賠償5萬元,若是「死番仔」則需賠10萬,相當常見的「神經病」,甚至要賠到30萬

令人意外的是,榮登「罵人價目表」榜首的竟然不是像「王八蛋」、「不要臉」、「賤貨」,甚至「幹X娘」這種帶有明顯攻擊性的詞語,而是作家馮光遠用來形容馬英九與金溥聰的「特殊性關係」,當時他遭高等法院判決須賠償100萬元,還得在4大報登報道歉1天,這個價碼到目前為止,還無人能及。

↓↓↓以下是網友整理出的「台灣罵人價目表」↓↓↓

罵「X」 只是台語發語詞 無罪
罵「更年期到了」判賠2千
罵「賤貨」判賠3千
罵「敗類」判賠3千
罵「米蟲」判賠6千
罵「王八蛋」判賠1萬
罵「不要臉髒東西」判賠2萬
罵「你去吃屎啦」判賠2.5萬
罵「賤人就是矯情」判賠5萬元
罵「智障」判賠5萬元
罵「頭殼裝屎」判賠5萬
罵「白痴」判賠5萬5000元
罵「下流」判賠6萬
罵「婊子」判賠6萬
罵「幹X娘」判賠8萬
罵「死番仔」判賠10萬
罵「人渣」判賠30萬元
罵「神經病」判賠30萬
罵「特殊性關係」判賠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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