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沖之鳥礁。(圖/翻攝自日本國土交通省)
記者潘為彤/綜合報導
南海仲裁結果出爐後,判定最大的太平島為岩礁,南沙群島所有海上物全遭降格。日本政府雖然支持仲裁判決,但同時也擔心擁有類似環境條件的「沖之鳥島」將遭到各國挑戰,因此極力闡述沖之鳥為「島」的論點,希望能維護自身的海洋權益。然而在其論述裡,似乎未將本次仲裁對「島嶼」的結論納入其中。
據《聯合國海洋公約》第121條定義,島嶼是「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而「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享有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這次的仲裁判決,引用《公約》第121條,認為對一個島礁的權利主張取決於(a)該島礁的客觀承載力;(b)在自然狀態下,是否能夠維持(c)一個穩定的人類社群或者(d)不依賴外來資源或純採掘業的經濟活動。本次判決將太平島降格為岩礁。
據《共同社》報導,日本政府認為,本次仲裁沒有認可南海環礁存在擁有「專屬經濟區(EEZ)」的「島」,這樣的判決將可能為具有類似地形的「沖之鳥島」,在未來爭議恐持續升溫,因此將著重闡示其「不是礁而是島」的論述。
▲ 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14日在記者會中強調,「沖之鳥島」是符合《公約》相關條件的島,並引述其中定義:(一)自然形成的陸地(二)漲潮時地表高於水面。日本政府認為,沖之鳥周圍約有10公里的珊瑚礁,漲潮時面積仍有約4平方公尺,因此「沖之鳥島總算沒有喪失作為『島』的條件。」據悉,未來日本政府還會透過記者會、國際會議等場合,闡述這項見解。
不過日方的論述,並未提到《公約》第121條第三點「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享有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且若將上述仲裁對島嶼的結論拿來類比,沖之鳥的「島嶼」地位,恐將受到更嚴峻的挑戰。日本政府擔心,中國大陸被仲裁庭否定在南海的地位後,會將矛頭轉向挑戰沖之鳥的地位,若沖之鳥被判定為礁岩,該國將失去超過40萬平方公里的專屬經濟區。
▼太平島。(圖/東森新聞)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