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肇烜/對醫療人員施暴者應處以停止健保權益的懲罰

2016年07月16日 10:15

▲急診室護士雙腳跪地,幫病人打點滴、換藥和量血壓。(圖/醫勞盟臉書)

文/張肇烜

這是台北一間醫學中心的急診室現場,一位急診室護士雙腳跪地,幫病人打點滴、換藥和量血壓,這張照片感動無數民眾,但這就是台灣急症醫護最前線的日常。

急診室每天都上演著生死交關,在這裡,有最熱血救人的醫護人員;卻也有愈來愈多讓人感到挫折的「醫療暴力」。

這些年來,有囂張跋扈的民意代表掌摑護理師,有鄉土劇演員在醫院急診室大聲咆哮、口出穢言,還毆打醫師。

現在竟然還有,一家五口圍毆急診室的護理師。我們不禁要問:「熱血救人的醫護人員,怎麼會變成受氣的沙包?」

▲救人的醫護怎會變成受氣的沙包?(圖/Wikipedia Commons)

醫療是救死扶傷的專業,醫療不是以客為尊的服務業!
台灣醫療暴力層出不窮,醫護人員在暴力恐懼的陰影下執業。

我們都要求「醫師要有醫德」,卻很少說「病人要有病德」;在光田醫院圍毆護理人員的一家人,事後在臉書表示,是「因為按喇叭都沒人出來」、「護理師態度不好引人犯罪」,他們才回家烙全家人來圍毆醫護人員。

這種話,聽得下去嗎?
這種話,怎麼能讓人不生氣?
這種話,怎麼能讓人不為醫護人員心酸?

這種離譜的事,真真切切地在台灣的急診室上演。

光田急診室醫師,事發後寫下暖心的鼓勵信,鼓勵被圍毆的護理師,希望護理師不要因此被打跑,不要在這條原本就艱困的醫療路上,又多了一點退卻的恐懼,又熄滅了大量的熱情。

▲急診醫師暖心鼓勵被毆的護理師。(圖/擷取自臉書)

歐美國家對於醫療暴力都採取「零容忍政策」

在美國紐約,攻擊醫護人員,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英國不管對醫護人員言語或是肢體攻擊都會被起訴;在澳洲,醫療暴力則要負最高十四年以上刑責。

「醫護人員是要幫助我們的,不能被暴力傷害。」澳洲醫療暴力防治海報上這麼寫著。

▲澳洲醫療暴力須負14年以上刑責。(圖/澳洲急診暴力防治海報)

醫院急診室是最重要的救急救命場所,絕不容許閒雜人等在此滋事,甚至對醫護人員暴力相向。

台灣過去以「醫療法」律定的罰則實在太輕了!根據統計高達九成以上的施暴者只被裁處罰鍰,就算進入司法程序,多數被告都被判緩刑,根本沒有任何嚇阻作用,使得醫療暴力層出不窮,讓熱血救人的醫護人員,成了被毆的受氣沙包。

我們認為,「醫療場所暴力」,應修法列入「公共危險罪」,由「告訴乃論」改為「公訴罪」,依「現行犯逮捕」。因為醫療暴力不只危害醫護人員的人身和身心安全,更妨害到多數民眾的就醫權益,和酒駕及縱火一樣,都影響到「公共安全」。

除此之外,既然這些人這麼不珍惜醫療資源和醫護人員,強烈建議針對這些施暴者,處以「暫停健保權益」,「鎖卡」處置!

台灣醫護,加油!

►隨時加入觀點與討論,給88論壇粉絲團按個讚!

●作者:張肇烜,醫師,專欄作家,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