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宏右小腿需截肢。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32歲的女子陳以恩16日上午酒駕行經台65線往五股,高速衝撞上前方正在擺放交通錐的蘆洲交通分隊員陳昭宏,造成對方被夾在兩車中間,經過7小時手術,右小腿仍需要截肢,他則以10萬元交保,陳結婚才2年多,還沒有小孩,陳妻當下要簽下截肢同意書時,手不停發抖流淚,「到底還要多少酒駕教訓才夠?」
▼家屬在醫院焦急等候。
陳以恩16日上午酒駕行經台65線往五股,高速衝撞上執勤的陳昭宏,造成對方雙腿粉碎性骨折, 經過7小時手術,右小腿仍需要截肢,她酒測值高達0.87毫克, 但她的謊言卻一再破戳破,先說刺陽光刺眼、後又說吉林路吃薑母鴨,但夏天薑母鴨根本沒開,甚至被查出前年就因為酒駕,被吊銷駕照,沒想到這次又釀下大禍。
陳昭宏的妻子趕到醫院哭紅雙眼,仍不停地拭淚祈禱,最後忍痛簽下截肢同意書,雙手無不停發抖,「到底還要多少酒駕教訓才夠?」據了解,陳昭宏今年36歲,10年前才轉換跑道擔任警職,在蘆洲交通分隊服務至今已6年,和妻子結婚才2年多,還沒有小孩,如今遭逢巨變,警政署長陳國恩允諾,一定會妥善照顧,並協助後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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