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恩連鞠躬兩次道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32歲的女子陳以恩16日上午酒駕行經台65線往五股,高速衝撞上前方正在擺放交通錐的蘆洲交通分隊員陳昭宏,造成對方被夾在兩車中間,經過7小時手術,右小腿仍需要截肢,她則以10萬元交保,兩度在鏡頭前鞠躬道歉,「我會找時間去看一下員警,希望我能獲得諒解。」但這不是她第一次酒駕。
陳以恩酒駕撞上執勤的陳昭宏,造成對方雙腿粉碎性骨折, 經過7小時手術,右小腿仍需要截肢,她酒測值高達0.87毫克, 還想從台北市中山區開車回桃園龍潭,而且她的謊言卻一再破戳破,先說太陽太刺眼才撞上、後又說凌晨在吉林路吃薑母鴨,只喝了一瓶啤酒,問題是附近店家說,「夏天薑母鴨店根本就沒營業。」
陳以恩甚至被查出,前年就因為酒駕被吊銷駕照,沒想到這次又釀下大禍,讓員警的大好前途毀了,目前以10萬元交保,兩度在鏡頭前鞠躬道歉,「首先先跟家屬說抱歉,我會找時間去看一下員警,希望我能獲得諒解。」但酒駕前科累累,這次又撞斷員警腿部,是否真心悔改,恐怕只有自己心裡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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