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恩鞠躬道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32歲的女子陳以恩16日上午酒駕行經台65線往五股,高速衝撞上前方正在擺放交通錐的蘆洲交通分隊員陳昭宏,造成對方被夾在兩車中間,經過7小時手術,右小腿仍需要截肢,她則以10萬元交保,鞠躬道歉說會去探視,目前家住桃園龍潭的她,和丈夫育有一子 ,鄰居得知消息震驚,「人很客氣,沒想到會這樣!」
▼陳昭宏右小腿截肢。
陳以恩酒駕撞上執勤的陳昭宏,害對方右小腿需要截肢,被驗出酒測值高達0.87毫克,先是供稱陽光刺眼,後又說吃薑母鴨,被發現店家根本沒開,以10萬元交保後,兩度對鏡頭鞠躬,「我會找時間去看一下員警,希望我能獲得諒解。」不過前年早就因為酒駕被吊銷駕照,怎麼還會開車上路闖下大禍,讓員警的大好前途毀了。
陳以恩和丈夫育有一子,原本在三峽開精品店,結束營業後就沒固定職業,社區大樓住家一整天沒人應門,鄰居和管理員都表示,「她去年初搬進來的,對她沒甚麼印象,不太熟互動也不多。」「幾次到管理室拿信件而已,為人態度還算客氣、親切,但可能都開車代步,因此很少有機會見到。」沒想到竟然會發生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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