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協商部分條文有共識 妨礙調查最高罰50萬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引起朝野黨團掀起衝突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經協商後共有20條文取得共識,其中,執行黨產調查時,必要時得請各級政府或警察機關協助,且遭受調查的機關或個人,不得拒絕或妨礙,違者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儘管協商已獲初步共識,但仍有超過一半、20條文有爭議,25日院會預料仍將上演表決大戰。

立法院臨時會22日處理「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因民進黨團釋出善意,院長蘇嘉全召開朝野協商;經過8小時的馬拉松協商後,全部條文34條加法案名稱、5章節名稱,總計40項目要處理。且朝野黨團同意,草案經討論後如需逐條討論,先處理有共識條文,未獲共識條文待發言與表決。

根據共識條文草案,政黨、附隨組織及受託管理人,應在條例施行日起1年內主動申報;受調查機關(構)、法人、團體或個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違者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對罰鍰處分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仍不繳納者,主管機關得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應撥給政黨補助金款項內逕予扣除抵充等。

▼立法院22日臨時會展開馬拉松式協商,不少立委疲憊休息、開錄直播。(圖/記者季相儒攝)

儘管協商已獲初步共識,但仍有超過一半、20條文有爭議,25日院會預料將上演表決大戰。民進黨立院黨團召集人柯建銘表示,爭議最大包括初審通過條文規定,行政院下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但國民黨團堅持放在監察院下等20項爭議條文;此外,爭議條文還包括主管機關及其連動條文、罰金、附隨組織定義及法案名稱等,一共有20條條文需要表決。

柯建銘說,25日立法院院會將實質審查,國、民兩黨各15名立委上台發言,加上親民黨和時代力量,所有立委以發言3分鐘為限;逐條討論時,國民黨團派5人、民進黨團派5人、時代力量黨團派2人、親民黨團派2人,每人發言3分鐘,無共識就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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