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針對黨產條例進行表決。(圖/記者黃克翔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25日再審《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由於朝野對法案名稱仍有爭議,經表決後,名稱定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在臉書寫下,「歷史性的一刻,表決結果70:3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也在臉書貼上表決通過的照片記錄這一刻;林昶佐則說,要討回在獨裁統治時期國民黨侵佔的國產、民產以及營利事業,「這些本來就不是你們」。
立法院初審通過版本的名稱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民進黨團提修正動議將名稱改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國民黨團提出修正動議為「政黨財產監督管理條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更提出修正動議改為「中國國民黨黨產處理條例」。
經過記名表決,最後以贊成70人、反對33人、棄權3人,通過民進黨團所提的版本,法案名稱正式訂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名稱定案後,下午將繼續處理尚未取得共識「主管機關」、「起算日期」,預料也將直接在院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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