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團火燒車案,鑑識人員有重大發現。(圖/記者李毓康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陸客團火燒車案24日有了重大發現,鑑識人員在駕駛艙、下層行李廂被燒毀的5個保特瓶塑膠容器中,均驗出汽油反應,但遊覽車加的是柴油,全案疑點重重。許多遊覽車司機聞訊感到不可思議,因汽油味道很重,又是危險物品,資深駕駛不可能拿乘客和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帶汽油要做什麼?不可能!」。
檢方表示,車內尋獲共5個容器、遊覽車內的地毯都有汽油反應,不代表有人為不當因素介入,但「不能排除各種可能性」。由於遊覽車加的是柴油,不少遊覽車同業表示無法理解,有駕駛研判可能是拿來清潔車體、機具。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汽車不得裝載炮竹、易燃物等危險性物品,違者可處9千至9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可依《公路法》吊銷遊覽車公司營業執照。
▲遊覽車內5個容器有汽油反應,令人難以明白。(圖/記者李毓康攝)
《聯合報》報導,多數司機相當納悶,不明白開車時為什麼要帶「危險物品」汽油,加上汽油味道重會瀰漫整車,乘客肯定受不了。溫姓司機表示,他從沒聽過至種事,也認為不可能;陳姓司機則說,汽油是危險物品,不相信有司機會帶上車。
開遊覽車30多年的黃姓駕駛推測,因遊覽車停放在公司停車場,司機通常是騎機車或開小客車到公司,可能是擔心自己車子沒油,才在遊覽車上放汽油。另一名林姓司機認為,遊覽車有時會被人亂畫、亂黏口香糖,汽油揮發性強容易清理。有20多年經驗的穆姓司機說,他和許多老司機討論,沒人說得出理由,他猜想可能是司機有自殺念頭,「Line群組裡很多人贊同我的看法」。
▼遊覽車駕駛同業聞訊均感訝異,確切原因尚待釐清。(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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