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進行遊覽車聯合稽查,確認車上設備、逃生門機制。(圖/記者賴文萱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公路總局監理機關會同警察機關上週末(23日、24日)於各地風景區、聯絡道路及高速公路服務區擴大執行遊覽車聯稽路檢作業,共攔查989輛次營業大客車,2天查獲47件違規,其中包含安全門無法正常開啟、安全門加裝暗鎖等,均已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規定對運輸業者舉發處罰新台幣9,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
公路總局表示,周末共計出勤37班次,進行車內執行安全檢查、宣導注意車內各項安全門及逃生裝置使用方法及詢問乘客是否有播放安全影片宣導。查獲47件違規中,主要為車身未依規定標示11件、行車紀錄器無法正常紀錄5件、安全門無法正常開啟6件、行照逾期6件、未播放逃生安全影片2件,其中安全門徒手由內或外無法開啟者2件,安全門加裝暗鎖4件,均已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規定對運輸業者舉發處罰新台幣9,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
▲安全門是否能正常開啟為查核重點。(圖/記者賴文萱攝)
公路總局重申,遊覽車增加聯稽路檢攔查比例從目前40%提高至50%,並依標準作業程序落實各項檢查項目,其中安全門能否徒手由車內、車外開啟已列為查核重點項目之一。
執行攔查結果顯示,大部分遊覽車均符合規定,對於查獲違規事實者,遊覽車客運業者及駕駛人均依規定接受處罰並配合立即改善或依規定召回臨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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