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桃機為門面,拆X光掃描機通道。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機場X光機採購弊案26日偵結,航警局保安科孫姓股長等人因勾結大陸地區廠商,被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檢察官並建請法院量處重刑。
起訴指出,孫姓股長(48歲)為二線三星之高階警官,承辦國內為數最多之X光安檢儀器採購案,竟財色薰心,勾結大陸地區廠商李姓女子(31歲),2人發展婚外情,幫同方威視公司取得X光檢查儀進入台灣地區之敲門磚,視採購案為禁臠,收取306萬元回扣,將未經認證且有重大瑕疵之X光檢查儀引進台灣地區,致使第一線安檢人員使用該品質低劣之X光檢查儀,無法有效執行安全檢查。
孫男更以同方威視公司在台代理人身分,積極遊說台灣蔡姓廠商,以低劣之X光檢查儀,欲參與台北關稅局、基隆關稅局等單位之X光檢查儀器投標;檢方指出,孫男犯後多次表示欲逃往同方威視公司任職,飾詞狡辯,毫無悔悟之心,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續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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