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海巡隊7月25日凌晨許,再次查獲高雄籍漁船,從事違規施放蟹籠捕捉底棲生物之違規作業方式。(圖/台南海巡隊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海巡隊自7月15日及16日取締高雄市興達漁港籍之「春」字及「正」字等二艘漁船,違規從事蟹籠作業案後,仍日夜守候著台南地區之海洋生態,惟該高雄籍春字漁船竟漠視我海巡執法及保育海洋之決心與作為,7月25日凌晨許,利用深夜視線不佳之環境因素做為掩護,於台南安平海域距岸0.8浬處,從事違規施放蟹籠捕捉底棲生物之違規作業方式,而再次被取締查獲。
台南海巡隊落實執行「護永專案」,展現保育海洋生態環境之工作原則與決心,配合台南市政府漁港暨近海管理所,針對轄區海域生態進行嚴密的保育維護行動,嚴格取締違規漁業行為。
台南海巡隊所屬2013巡防艇執行勤務時,發現「春」船違規行為並進行錄影、登檢等取締作為,調查發現「春」船於7月24日22時32分自台南市安平漁港安檢所港報關出港,出港後逕往取締海域進行違規作業,經該隊2013巡防艇前往錄影蒐證、取締確認該船於公告禁止從事蟹籠作業海域作業之違規事證明確,全案以違反漁業法規定函送主管機關裁處,可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台南海巡隊強調恪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之原則、取締違規作業行為絕不輕怠、【執法無假期、治安無死角】,持續強化各項勤務作為、落實海上執法。籲請民眾發現不法或需海事服務,請利用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臺灣區漁業廣播電台通報,海巡署將立即前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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