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15歲少女北上找男友,卻遭灌醉後性侵,還被嗆「懷孕就分手」。(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15歲少女3年前在臉書上結識一名住在新北市的22歲黃姓男子,2人進而開始交往,卻於2013年4月間遭灌醉後無套性侵。事發時,被害人因不勝酒力昏睡,半夜感覺有人壓在身上,「還以為在作夢」,直到隔天睡醒感到下體疼痛,床邊還有一坨衛生紙,才驚覺被侵犯,對方還嗆「如果懷孕就分手」。全案審理後,士林地院依乘機性交等罪合併判黃男4年6月徒刑。
據《蘋果日報》報導,被害少女在臉書認識住在新北市的黃男後交往,並於2013年4月間北上與他見面。對方聽聞她心情不佳後,便將她載往位於汐止區的一處小公園聊天,還買酒給她喝;少女表示,喝完酒後就覺得頭很暈,就遭被告帶回家中,雖然她一上床就睡著了,但半夜曾感到有人壓在身上,當時還「以為在作夢」。
報導指出,被害人睡醒後,發現自己一絲不掛,並感到下體疼痛,床邊還有一坨包著白色液體的衛生紙,驚覺自己被性侵,且經詢問後,對方也坦承有發生性關係。沒想到,黃男於一個月後又去找她並說「我想要」,她在半推半就下再次與他發生性行為,但由於2人沒做避孕措施,她擔心會懷孕,黃男竟拿2顆疑似避孕藥的藥丸給她,還嗆「如果懷孕就分手」。
據了解,少女回家後透過臉書再次詢問「如果懷孕怎麼辦?」,但對方始終沒有回覆,她只好詢問學校輔導老師「驗孕棒要怎麼用?」,整起事件才曝光。黃男到案後辯稱,2人是男女朋友關係,當時他確實買了6罐啤酒給她喝,但少女沒有喝醉,也從未與對方發生過性關係,還喊冤「我只是單純認識網友,卻被陷害,覺得很冤枉」。
據報導,士林地院法官認為,少女老師及父親指證歷歷,且被害人的手機訊息顯示,2人對話內容多為曖昧、性行為等主題,加上被告曾主動買酒給當事人,可預見她可能有不勝酒力、昏睡之情事,動機顯然不正當,因此依乘機性交、與少女性交等罪合併判處4年6月徒刑。
▼士林地方法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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