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劉姓小弟因故對大哥心生不滿,竟持土製霰彈槍將他殺害。(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有強盜前科的劉姓男子假釋出獄後,跟著一名黃姓大哥在KTV工作,但他常遭對方欺侮,女友還遭到調戲,去年雙方為了載小姐的酬勞問題發生口角,他竟持土造霰彈槍近距離射擊,導致黃男死亡。落網後,兇嫌辯稱,是因槍枝後座力而誤擊胸腹,非蓄意殺人,但最高法院不採信,於27日依殺人等罪判刑20年、併科罰金12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劉男於前年1月假釋期滿,便跟著黃姓死者一起在新竹縣竹東鎮的「凱歌KTV」工作,主要工作是接送店內小姐;去年6月11日,他在店內遭對方苛責,未按時上班又沒禮貌,導致他只好對在場的賴姓股東等人下跪道歉,還拿酒杯砸頭部,但還是持續遭辱罵。
據了解,劉男因此心生不滿,而自己女友又常遭對方調戲,於是在去年6月間,2人為了報酬發生口角時,憤而拿出預藏霰彈槍,回到KTV包廂,不顧女友在旁拉扯勸阻,近距離槍擊被害人腹部,導致黃男中槍倒臥;事後,他攜女友逃離現場,對方送醫後死亡。
落網後,兇嫌辯稱,當時是想打對方腳趾,是因槍枝後座力而誤擊胸腹,非蓄意殺人;不過,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劉男素行不良,有多項刑事前科紀錄,又非法持有槍彈,僅因口角細故就槍殺被害人,犯後也不坦承犯行,至今也未與死者家屬和解,依殺人、槍砲彈藥等罪將他判刑20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最高法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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