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奧客在「蝦皮」網購女裝5次訂貨不取,恐觸法最重判3年。(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喜歡平時到各大拍賣網站閒逛,尤其對女性用品特別感興趣。他於今年3月間在「蝦皮拍賣網站」,向一名賣女裝的洪姓網路賣家下標5次,每次網購的單價約在300元至500元間,而且均指定在超商取貨;不過貨品明明已到,他卻不去取,導致賣家損失運費,氣得向警方報案,林男被依毀棄損壞罪送辦。
據了解,林男於今年3月間在「蝦皮拍賣網站」,向一名洪姓賣家網購女裝並下單5次,價錢約300至500間,並指定要在超商取貨,而賣家皆準時出貨,但他卻不去取貨,害賣家沒收到錢就罷了,還得損失運費。
事後,賣家透過網路與林男溝通,表示「如果沒有誠意買商品就不要任意下單」;沒想到,對方態度惡劣,不但絲毫不在乎還反嗆,「有錢才會取貨,賣家有錢我買家更有閒,看賣家會損失多少?」,氣得賣家向台中市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報案。
林男到案後表示,他只是等想有錢在去取貨,不知道一直不取貨可能觸法,以為網路下單沒有付錢的問題,只是因為沒錢才不去拿。警方認為,他5次都訂貨不取,造成賣家財產損失,訊後依毀棄損壞罪函送法辦,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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