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禽獸父親,竟在女兒結婚前提出性要求說:「我還是想要。」 (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一名54歲的禽獸父親,18年前起開始性侵當時只有12歲的女兒。從1998年10月至2003年期間多次將她強暴。女兒因姦成孕後,他又拿墮胎藥給女兒,要她墮胎。
甚至當女兒長大後快將出嫁時,竟還向女兒提出性要求。此一要求終於讓女兒忍無可忍,向外求助及報警,揭發父親多年來的獸行。
被告之前於高院承認兩項強姦罪以及一項使用藥物導致流產罪,主審法官周三(27日)重判這名禽獸父親入獄12年。
法官痛斥被告的亂倫行為讓人髮指。被告作為父親,卻多次強暴自己的親生女兒,造成她懷孕。其中部分過程更是在幼子的目睹下進行!法官慨嘆這名父親的獸性行為已經荒謬到無以復加。
當快要30歲的女兒即將嫁人時。這名禽獸父親竟然再度向女兒提出性要求說:「雖然你快快結婚了,但我還是想要。」 此一荒謬要求最終變成迫使女兒挺身而出揭發父親獸行的導火線。
法官指出,事主本應獲得被告及家人的疼愛,卻反受虐待,她的母親得悉事件後,並未保護女兒,等同縱容丈夫的獸行,讓當時只有12歲的女兒承受極大痛苦。法官認為該些痛苦經歷必然在事主腦海中留下深刻烙印,對她一生影響難以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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