剉冰煉乳加中間要再淋一層遭拒 男客怒丟土製炸彈

▲陳男不滿冰店老闆沒有將煉乳加在最上層,憤而丟土製炸彈「炸」店。(示意圖/東森新聞,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33歲的陳姓男子今年6月買了一碗50元的剉冰,卻因為老闆將煉乳加在剉冰裡面而不是最上層,雙方發生爭執,他回家吃完冰後越想越生氣,當晚趁著店家打烊前將土製炸彈丟進去,炸毀店內的天花板跟桌椅。桃園地檢署昨日(28日)依殺人未遂罪嫌將陳男起訴。

33歲的陳男6月11日晚間9時許前往桃園一間冰店,花了50元外帶一碗剉冰,但他發現老闆是先加煉乳再蓋上一層冰,而不是把煉乳直接淋在最上層,要求再重新加一次遭拒絕「下次早點說」。

陳男回家吃完冰之後越想越生氣,於是帶著一個土製炸彈回到冰店,趁著打烊店門還沒完全關上前將炸彈扔進去,當場將天花板、桌椅炸毀,所幸當時店家已經休息,才沒有炸傷客人或是店員。

其他剉冰業者聽到這件事都覺得很不可思議,畢竟如果將煉乳加在最上層,就會沾黏在蓋子上,原意也是體貼客人才會再蓋上一層冰,沒想到卻會因破壞客人的「美學」而遭「彈洗」。

桃園地檢署認為,陳男當天丟擲土製炸彈時,明知店內還亮著燈可能有人,一氣之下還是將炸彈引爆,雖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28日還是依殺人未遂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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