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張彥文曾在法庭上向法官表達懊悔之意。(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綽號「台大宅王」的台大碩士生張彥文殺前女友47刀致死案,民事求償部分,張的家屬28日當庭提出願給付450萬元的和解金,希望張男能從一審的無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或至少維持一審判決。
張彥文因為不滿林姓女友提分手,20149月間持鋼刀當街殺死對方,今年1月一審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理由是認為他「有教化可能」,判決讓女方家屬不滿,認為他沒有悔改誠意。
民事部分,林女家屬向張求償1261萬元,一審昨天開庭,張男家屬表示願給付450萬元,但林的家屬未到庭,律師還要與家屬討論後才能回應;法官諭知8月26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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