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團國道火燒車,檢方29日表示,司機蘇明成酒駕。(圖/記者李毓康、柳名耕攝)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29日確認玫瑰石通運公司遊覽車駕駛蘇明成酒後開車,目前研判他可能趁陸客上午逛免稅店的空檔喝酒,但以蘇男血液酒精濃度換算,當時他可能連路都走不穩,又如何開車?為何沒有人反應?仍有諸多疑點待解。
這起火燒車意外奪走26條人命,桃園地檢署今天宣布有重大發現。桃檢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說,「(司機)喝了高濃度的酒類,經過血液吸收之後,透過腎臟的代謝,在尿液裡面也有酒精的反應。」
法醫解剖司機遺體發現,他的血液、尿液和胃裡的分泌物都有高量的酒精成分,包括血液的酒測值每100cc就有215毫克,換成吐氣酒精濃度高達1.075毫克;尿液中也有207毫克,胃裡的內容物甚至高達3708毫克,比血液的濃度高出17倍多,研判是沒有吃東西就喝酒。
另外,蘇明成至少要喝17罐啤酒、或喝下600cc的高梁酒才能達到如此高的酒測值;但喝了這麼多酒,除平衡感和判斷力受到影響外,甚至連走路都走不穩,從外觀上應該很容易就看出,為什麼沒有人反應?
還原火燒車當天動態時間軸,陸客團上午9點從旅館出發,10點抵達台北市內湖昇恆昌免稅店,將近12點才離開,這段空檔中,司機有大約2個小時的休息時間,加上陸客逛完免稅店時一度找不到司機,檢方懷疑他可能是在這2小時內喝的酒。王以文表示,「(記者:那有沒有可能是自殺?那個司機?)這個部分檢方不排除任何的可能性,比較有可能的飲酒地點是在台北市內湖地區及南港地區一帶。」
蘇明成開車經驗豐富,為何會酒後開車?也有人質疑會不會是為了保險的問題才會有輕生的念頭,但酒後開車造成死亡,本人的意外險或其他保險都沒有理賠,而且司機喝酒,導遊和乘客難道都沒發現?相關疑點都有待檢方一一釐清。(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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