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記者陳稚暉、蕭洸志/台中報導
火燒車釀成26人死亡,事件真相調查超展開,桃檢公布調查報告,直指駕駛蘇明成酒駕超標達到1.075毫克,但司機所屬鉅龍旅行社經理都說,駕駛沒有酗酒習慣,開車前酒測無異狀,法醫高大成指出,如此酒測值如同喝了一罐濃度40%的威士忌,就連走路上遊覽車都有問題,而死者經過大火燃燒,除了身體起化學變化,血液和尿液水分減少,也會使得酒精成分相對增加,他也舉例幾種可能性,語帶保留,話不敢說死。
火燒車奪走26條人命,事件還沒落幕,桃檢公布火燒車調查報告,證據指向駕駛蘇明成酒駕,釀成26死慘劇,法醫高大成解讀,遺體經過火燒使水分降低,成為關鍵之一,「人體燃燒了以後,造成血液的濃縮,所以酒精濃度提高。」
高大成說,駕駛除了血液,包括尿液和胃部檢測都屬事後採證,但都已經過化學變化,「就是因為加熱的關係,造成酒精的產生,濃度才會那麼高,尿液也是會這樣,因為濃縮的關係,所以驗出來酒精濃度會比較高,胃內有驗出來的話,它表示可能是有喝酒的。」
檢方驗出蘇明成酒測超標達到1.075毫克,但這真的要喝好多久酒,人體到這種程度走路都有問題。高大成表示,「不要說開車,人走路都會偏了,大概一般酒測1.075,是一罐威士忌酒精濃度40%,那個要喝一罐。」
高大成認為,司機尿液也有酒精反應,客觀分析可能性,由於喝酒到代謝大約2小時左右,因此研判蘇明成2小時內有喝酒,或者邊開邊喝酒,但他不敢把話說死,「是有這兩種狀況,就是說他開車可能還在喝,那這樣就麻煩了。」
相關案例,彰化10多年前也有,事後法院判定事人沒酒駕,保險公司要賠錢;而蘇明成所屬鉅龍旅行社老闆透露,他沒有酗酒習慣,當天沒異狀。奪命火燒車事件發展超展開,扯出司機酒駕上路,公司澄清司機沒喝酒,不清楚桃檢為什麼會驗出酒精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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