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男沒顧好狗狗,也沒栓住牠,造成女騎士摔車。(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一名王姓計程車司機幫母親照顧寵物犬,但他沒有善盡看顧責任,讓狗狗突然穿越馬路,嚇得路過騎士閃避不及摔傷,事後被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
據判決書,王男當時在路邊洗計程車,但他母親養的黃色中型犬突然穿越馬路,正好沈姓女騎士經過,因此閃避不及撞上小黃後摔車,導致肱骨粉碎性骨折,氣得對方提告過失傷害罪。
王男在法院審理時表示,小狗是母親養的,因家母行動不便,才由他替小狗洗澡,並稱「她是自己騎車跌倒,不是因為我的狗而跌倒受傷」,與狗無關,不過法官認為,狗雖然是王母養的,但實際照料的是王,沈婦也稱「當時狗沒有用狗鍊拴住,也沒有人牽著」、簡姓目擊者證稱,事故時確實是因為狗正在穿越馬路,才會讓沈婦摔車,認定王未善盡監管之責,任由小狗在道路上行走,明顯有過失,因此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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